贵族统治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贵族统治(aristocracy)
自从马克思首次提出关于统治阶级,它跟其他阶级的冲突以及它维持其领导权或霸权方式的理论后,许多历史学家运用这个理论分析了以往各种特殊的社会。从古希腊罗马(见“参考书目”③)和欧洲前工业社会的古老政权(见“参考书目”⑦)直到19世纪工业社会(见“参考书目”⑤)。本庄荣治郎也同样用这种理论考察了日本的历史(见“参考书目”⑥)。
这种方法的价值,在于促进对社会历史进行更深的分析并揭示各社会集团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活动之间的关系。它的影响作用(这种影响是跟帕雷托·凡勃伦和维贝尔等人的影响结合在一起的),可以从研究贵族统治的非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见“参考书目”⑨)甚至反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见“参考书目”④)那里看到。可是,这种分析方法也遇到了问题。
开始的时候,历史学家通过抓住各种特殊的社会(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13世纪的佛罗伦萨,17和18世纪的法国等等)来作为“封建”贵族统治的衰落和代表新时代的“资产阶级”的兴起的例证。到后来,通过这些以及其他事例,来从任何方面(不论是从他们各自的投资方式或意识形态)区分这两个集团,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话,也是有困难的。因此,当苏联的历史学家鲍里斯·波尔什涅夫得出17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封建化”的结论时,霍布斯鲍姆则认为19世纪的英国贵族“按照大陆的标准差不多就是资产阶级”。布拉迪显示了一种克服这类困难的方法,他把16世纪的斯特拉斯堡的贵族阶级描述为“一种混杂的阶级,它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地租收入者,另一部分是经商的人”。并研究了他们在实际中是如何结合起来的(见“参考书目”②)。
马克思关于阶级的概念中所潜在的含糊意义,也逐步明显化了。运用这个概念描绘前工业社会中的各集团的作法,受到了法国历史家罗兰·穆斯尼埃的有力的攻击,他主张用现代名词“等级”。对这种批判给予最有力的回击来自这样的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他们既承认现代概念的价值,而又主张必须在分析中同时地运用“等级”和“阶级”的范畴(见“参考书目”⑩)。
参考书目
①汤姆·博托莫尔:《精英与社会》,1966年英文版。
②汤姆·布拉迪:《斯特拉斯堡的统治阶级、政权和改革(1520——1555)》,1978年英文版。
③莫泽斯·芬利:《古代经济》,1973年英文版。
④J.M.赫克斯特:《社会史的一种新框架结构》,收于《对历史的重新评价》一书,1961年英文版。
⑤艾里克·霍布斯鲍姆:《工业和帝国》,1968年英文版。
⑥本庄荣治郎:《日本的社会和经济史》(1935),1965年英文版。
⑦维托尔德·库拉:《封建制度的经济理论》(1962),1976年英文版。
⑧罗兰·穆斯尼埃:《社会等级制度》,1973年法文版。
⑨劳伦斯·斯通:《贵族统治的危机》,1965年英文版。
⑩斯坦尼斯拉夫·奥索夫斯基:《社会意识中的阶级结构》(1957),1962年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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