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实践(praxis)
这一概念一般是指行动、活动;而按照马克思的含义则是指自由的、普遍的、创造和自我创造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创造(制造、生产)和改造(塑造)自己历史的人类世界及人自身;实践是人所特有的活动,由于有了实践人才区别于一切其他生物。在这个意义上,人可以看作是实践的生物;由于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心概念,因而马克思主义可以看作是“实践”的“哲学”(最好是“思想”)。这一词源于希腊,而根据洛布科维奇的说法的,它是指“自由人所可能从事的任何一种活动;特别是指各种商业活动和政治活动”(见“参考书目” ⑤,第9页)。这一词由希腊文演变成拉丁文,从而成为现代欧洲的语言。在进入哲学领域之前,这一词在希腊神话中既用作地位低微的女神的名字又具有其它许多含义。另一位现代作家法伊·韦尔顿(他在1978年把实践用作一部小说主人公的名字)对实践作了如下的解释:“实践意味着转折点、顶点、行动和亢奋;有些人则认为应指女神本身”。这一词虽是早期希腊哲学特别是柏拉图哲学中所使用的,但它的真正哲学史却始于亚里士多德,他力图赋予它以更贴切的含义。比如,他虽有时用其复数形式(praxis)来描述动物的生命活动乃至星辰运动,但却坚持从严格的意义来说它只适用于人类。他虽有时用这词表示一切人类活动,但却认为这一词应只看作是人的三项基本活动中的一项(其它两项活动是理论活动和制造活动)。这是为具体区分科学或知识而提出来的,根据这种区分,有三种基本知识即理论知识、制造知识和实用知识;这些知识又依据其目的进行区分,理论知识是真理,制造知识是生产某种东西,实用知识则是行动本身。实用知识又细分为经济的、道德的和政治的行动。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概念由于既与理论和制造知识相对立,它本身又分为经济学、伦理学和政治学,因而看来是相当严密的,不过他并不是严格地拘泥于这一概念。在好几个场合下,他都把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看作是人类的一种基本对立,据此看来他似乎把制造包括在实践之中或把制造当作某种次要的东西而不予置理。然而,他有时似乎又把实践限于伦理学和政治学的范围(不考虑经济学)或只限于政治学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伦理学又包括在政治学之中)。此外,他有时似乎又把实践等同于与坏的实践相对立的好的实践。然而,如果把所有上述复杂的说法看作是一种混乱,那就不恰当了;这些表述恰恰反映了对各种问题的复杂性的深刻理解。
在亚里士多德本人的学派中,究竟是把一切人类活动区分为两种还是三种,这个问题决定于是否有利于把活动划分为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而这种两分法也为中世纪的经验哲学所接受了。由于很难对诸如医学或航海这样的应用科学和技艺(这些似乎既不适合于放到理论科学也不适合于放到实践科学中去)进行分类,所以休圣维克多提出把技艺作为第三种要素(除理论要素和实用要素之外),但这一建议没有得到响应。然而,在题为《实用几何学》的短篇论文中,他又提出区分理论的几何学和“实用的”几何学,从而提出在“应用”的意义上使用“实践”一词;这一建议立即被广泛接受了;这样,把“实践”看作是“对理论的运用”的思想,一直保持到今天。弗兰西斯·培根赋予这一意义上的实践概念以重要地位,并同时坚持认为真正的知识是能在实践中收效的知识。不管是否同意培根的看法,但介于培根与康德之间的这一时期的许多哲学家都持有类似的实践知识观,即都把它看作是有益于生活的应用知识。比如,达兰贝尔在其为《百科全书》所写的序论中,就把所有的认识分为三种:“纯实践的”、“纯理论的”和那些试图“从其对象的理论研究中得出可有利于实践的”认识。不过,在其他许多作家的著作中也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关于实践的知识是独立的人类活动本质的知识(特别是伦理的和政治的知识)的观点。比如,洛克就对所有的知识和科学作了三重区分,即物理学、实践学和符号学,并把实践学定义为“教人如何可以正确的运用自己的能力和行动,以求得良善和有用的事物。在这方面最重要的,就是伦理学”(《人类理解论》,商务印书馆1959年中文版,第721页)。
我们在康德那里,可以看到他对两种传统的观念作了修改:(1)实践是对理论的运用,即“运用于经验中所碰到的情况”;(2)实践是人在伦理上相应的行为。第一个概念在康德的《谈谈“道理上可以说得过去的,可是实践上却行不通”》这句俗话的论文中,显得特别突出。第二个要领,对康德则更为重要,是他区分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基础,也是他把哲学相应地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基础。比如,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就区分了“理论的认识”和“实践的认识”,理论的认识是我藉以知道“存在什么”的认识,而实践的认识则是我据以想象“应存在什么”的认识。当康德坚持认为知识可以看作是与理论的或思辨的知识相对立的实践知识时,上述实践观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他写道:“实践的认识或者是(1)绝对命令并迄今与理论认识相对立;或者包含(2)潜在的绝对命令的前提并迄今与思辨认识相对立”(参看《逻辑》,1800年德文版,第96页)。另一方面,康德又支持认为尽管区分为理论(或思辨)的理性和实践的理性,但理性“归根到底是同一个东西”。理性的统一是通过把实践的理性(或理性的实际运用)置于理论(或思辨)的理性之上来实现的。“一切都涉及到实践”,而“道德”则是“绝对的实践”。康德关于哲学区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观点在费希特那里又得到了改进和补充。费希特比康德更强调实践哲学的重要性。而谢林则力图找到更高的、第三种“既不是理论的又不是实践的而是两者兼而有之”的因素。
黑格尔像谢林一样,承认要区分理论和实践,把实践置于理论之上,并认为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必须通过第三种更高的因素来实现。然而,他认为康德哲学的基本缺陷之一是把“绝对形式的要素”外化为体系的各个独立部分。因此,黑格尔拒绝把哲学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而是在自己的体系中依据不同的原则把哲学分为逻辑、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理论和实践的区分则再现于上述三个方面的每一个方面之中(和在更高的综合中被不断地超越)。这样,理论和实践的区分就在纯思维(逻辑)领域、自然领域(具体地讲就是有机生活领域)和人类现实领域(即“有限精神”领域)中具有同样的地位。逻辑领域中所阐明的区分在自然领域中的实现并不完全,而在人的现实领域中的实现才是充分的。至于运用于作为主观精神和作为个体的人来说,理论和实践就是有限精神的两个组织要素了。个体的实践虽高于理论,但两者都不是“真实的”。理论和实践的真理是自由,这在个体水平上是不能实现的,而只能在社会生活和社会机构的水平上即在“客观精神”领域中才能实现。这一点可以为人们所充分了解,因而这种自由只有通过艺术、宗教和哲学在“绝对精神”领域中实践。
在黑格尔的体系中,实践虽成了绝对真理的要素之一,但同时却失去其独立性。首先提出把绝对真理这一要素从体系中排除出去并反对黑格尔的主张的,是黑格尔分子采什可夫斯基;他虽捍卫绝对真理的黑格尔体系,但却认为这种真理必须通过“实践”或“行动”来实现。(参看采什可夫斯基的《历史哲学引论》)。马克思是否读过这本书,不得而知,但他的朋友莫泽斯·赫斯深受这本书的影响。比如,在《欧洲的三头政治》(1842年)和《行动哲学》(1842年)中,赫斯就曾提倡过实践哲学,并坚持认为“精神哲学的任务,现在在于变成行动哲学”。在马克思那里,实践的概念成了新哲学的中心概念,这种新哲学并不想继续作为哲学存在,而是想以新的超哲学思维和在对世界的革命改造过程中超越自身。马克思虽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充分地阐述了自己的实践观,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也意义深远地表述了这一点,但这种思想在他早期的著作中就已有所预示了。比如,在其《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第1部分、第4节)中,他就坚决主张哲学必须具有实践性。“一个本身自由的理论精神变成实践的力量,并且作为一种意志走出阿门塞斯的阴影王国,转而面向那存在于理论精神之外的世俗的现实,──这是一条心理学的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258页)。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他则宣称实践是真正哲学的目的(即是思辨哲学批判的目的),并把革命看作是真正的实践(原则高度的实践)。
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阐述了他对人的看法,认为从“肯定”还是“否定”的形式来看,人都是自由创造的实践的存在物,所谓“否定”就是通过批判实现人的自我解放。至于“肯定”的方面,马克思则写道:“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页)。这里的实际生产的意思是通过比较人的生产和动物的生产来进行阐述的:“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同上,第96-97页)。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有时似乎认为理论应被看作是实践的形式之一。但接着他又重申理论与实践的对立,并坚持实践在这种关系中的首要地位:“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7页)。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实践或“革命的实践”就成了中心概念了。他写道:“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页);同样,“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通常把“劳动”与“实践”对立起来,并明确地把“劳动”描述为“实践的人的活动的异化行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4页);但他有时又矛盾地把“劳动”用作“实践”的同义语。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强烈主张“劳动”与他以前称为实践的东西之间存在着对立,并认为一切劳动都是人的生产活动的自我异化形式,应当“消灭”这种异化形式。以前称之为实践的人的活动的非异化形式,现在称之为“自主活动”,尽管用词上有这种变化,但马克思的基本思想并未改变:“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5页)。这一思想在《大纲》和《资本论》中都未改变。
由于种种原因,马克思的实践概念长期以来不是被忽视,就是被曲解。曲解始于恩格斯,他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宣称马克思有两大发现: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和剩余价值论。这导致了这样一种普遍的看法,即马克思不是哲学家,而是历史科学的理论家和政治经济学家。广泛流传开来的关于实践的论点(也是由于恩格斯)只有一个,即实践是获得可靠认识的保证,而且是检验真理的最终标准。恩格斯对这一论点的表述如下:“但是在有论证之前,已经先有了行动。‘起初是行动’。……对布丁的检验在于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86页)。同样,“对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1页)。这一段话所以特别重要,是因为它对实践作了一个广为流传的解释,即实践是实验和工业。
普列汉诺夫和列宁捍卫并阐述了把实践看作是反对不可知论的主要论据和看作是检验真理的最终标准的上述观点。正如列宁所说的“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但列宁力图以较灵活的方式来解释这一点,他说“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像”(《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18卷,第51页)。普列汉诺夫和列宁也像恩格斯那样,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和经济理论需要以重新解释了的旧的哲学唯物主义作为基础。因此,他们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学说,并最终被斯大林奉为经典。在其著名短文(《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译者注)中,斯大林引用了恩格斯关于实践和布丁的著名论断并坚持作为认识论的基础和标准的实践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他又力图证明理论对实践的重要性,具体地讲就是辩证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活动”的原则。毛泽东在好几个场合也谈到了实践,并在其《实践论》(1937年)中引用了列宁的话(也有引用斯大林的),力图阐述“知行统一”观,并把实践看作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参看《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1—286页)。
拉布里奥拉似乎是第一个受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影响的人,他力图把马克思主义解释成“实践的哲学”,并以此称呼马克思主义。葛兰西仿效拉布里奥拉的做法(而这一做法却受到让蒂尔和克罗齐的对马克思的批判的挑战),也把马克思主义称为“实践的哲学”,并力图按马克思的精神去进行阐述,有时甚至偏离了马克思本人的精神(比如,他赞扬十月革命是一场速反马克思《资本论》的革命,即反对马克思著作中的决定论因素)。但葛兰西所阐述的实践哲学是在极端艰难的条件下写成的,因而缺少系统性,有时甚至自相矛盾(如回到恩格斯的把实验和工业看作是实践的观点那里去)。在早些时候,实践的哲学从卢卡奇的著作中获得巨大的动力。卢卡奇严厉地抨击了恩格斯的实践观点:“恩格斯的最大误解在于他认为工业和科学实验的行为就是辩证的、哲学意义上的实践。实际上,科学实验就其最纯粹的方面来说只是直观”。(见“参考书目” = 6 \* GB3 ⑥,第132页)。根据卢卡奇本人的说法,实践的概念是他的著作“主要关切”的概念,但他关于这一问题的论述很分散,因而并不像他对恩格斯的解释的批评那么清楚。尽管他后来在自我批评中说他本人对革命实践的看法“与其说是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学说相一致,还不如说是与共产主义左翼流行的救世主式的乌托邦思想相一致”(《历史和阶级意识》,1971年版新序),但不管怎样,他对实践的阐述大大地促进了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科尔施在其20年代的著作中,也断言马克思主义是“社会革命的理论”和“革命的哲学”,他这种看法的依据就是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确切地说是“革命的批判”和“实际的革命变革”的统一,这两方面都被认为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行动。”(见《马克思主义和哲学》(1923),1970年英文版)。但不同于卢卡奇,科尔施对流行的关于“实践”的解释基本上是满意的,并以赞同的态度引证了恩格斯关于实践就像检验布丁的办法是吃的观点。马尔库塞在20年代后期(主要受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一书的影响)和30年代初(受马克思的《经济学哲学手稿》出版的影响)也独立地阐述了实践概念。比如,马尔库塞(在1928年的《论历史唯物主义的现象学》中)就曾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自给自足的科学理论,而是“社会行动的理论、历史行动的理论”,再具体一些,就是“无产阶级革命和对资产阶级社会进行革命批判的理论”。他确定了“激进的行动”和“革命的实践”的概念,并探讨了实践、革命实践和历史必然性之间的关系。在后来(1933年)写的一篇论文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他对“实践”概念本身及其与“劳动”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探讨,这现在依然是对实践所作的最重要的马克思主义分析之一。在这里,马尔库塞把“实践”等同于“行”,并把“劳动”看作是实践的一种特殊形式。人确保自己简单生存不只通过实践(玩也是一种实践),而且要通过作为活动的实践,这是“人的存在实践本身”必然“要求”的一种特有的形式。在阐述“并非一切人的活动都是劳动”的观点时,马尔库塞恢复了马克思关于“必然王国”(物质的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由王国”的区分。马尔库塞认为,在“必然王国”范围之外,人的存在虽然依然是实践,但自由王国的实践却根本不同于必然王国的实践;它是形式的实现和存在的充实并且有自己本身的目标或目的。
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许多南斯拉夫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在其力图摆脱斯大林主义对马克思的错误解释和恢复、以展马克思的最初思想过程中,逐渐把实践看作是马克思思想的中心概念。根据他们的解释,马克思把人们看作是实践的存在物,把实践看作是自由、创造和自我创造的活动。更具体地说就是,某些南斯拉夫哲学家认为马克思使用的“实践”就是亚里士多德的“实用”、“制造”和“理论”;然而,并不是一切的“实用”、“制造”和“理论”都是“实践”,只有这三方面中的“好”的才是“实践”。因此,实践并不是与“制造”或“理论”相对立,而是与“坏的”、自我异化的实践相对立。好的实践与坏的实践之间的区分并不是伦理意义上的区分,而是基本本体论的和人类学上的区分,或是元哲学的革命思维的区分。因此,他们不是谈论好的和坏的实践,而是喜欢谈论真正的和自我异化的实践,或只谈论实践和自我异化。他们于1964年创办的《实践》杂志的第一期就专门讨论了实践的概念。
实践的概念在最近的某些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如勒费弗尔和科西克,见“参考书目” ④和③)特别是在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的著作中,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他们来说,尽管对“理论”(特别是“批判理论”)的重视胜过对“实践”的重视,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始终是他们主要关心的一个问题。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的后期代表人物哈贝马斯,他力图用一种新的方法来阐述实践的概念。他把“劳动”或“有目的的理性行为”跟“相互作用”或“交往行为”作了区分:前者是“达到某种目的的行动或理性的选择,或两者的结合……它们都受基于经验知识的技术统治的支配”或者受基于分析知识的战略的支配;后者是“象征性的相互作用……它受具有约束力的交感准则的支配”(见《走向合理的社会》,1970年英文版,第91—92页)。根据哈贝马斯的看法,马克思所理解的社会实践虽然包括“劳动”又包括“相互作用”,但马克思往往把“社会实践”归结为“实践的要素之一即劳动”(见《走向合理的社会》,1970年英文版,第91—92页)。
最后,简单提一下某些现存的争论。虽然人们一般都同意实践的概念应只限于人类,但对于应当如何运用这个概念却存在着争论。某些理论家认为实践是人的本质或行为的一个方面,因此应由某些专门的哲学学科(如伦理学、社会哲学和政治哲学、认识论等)进行研究,但其他理论家则认为实践反映了人的活动的一切形式的特征。后一种观点有时被称为“人类学马克思主义”(这种称呼暗带批判性),但某些同意这一观点的人也认为实践的概念与其说是人类学的不如说是本体论的,它超越作为分离活动的哲学而成了某种更普遍的“革命的思想”。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能对实践的概念界定或阐述的程度。比如,某些人认为由于这一最普遍的概念可用于界定一切其它概念,因而它不能界定自身;而另一些人则坚持认为虽然它非常复杂,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可以分析和界定的。对实践的界定范围很广,从认为它只是人用以改造世界和改造自身的人类活动到认为它是能够产生自由概念、创造性、普遍性、历史、未来、革命等各种复杂的活动。那些把实践界定为自由创造的人的活动的人们,由于提出一种纯“规范的”和“不现实的”的概念而不时受到批评。如果我们所指的“人”是现实存在的人,“实践”是指人类实际所做的事,那么很明显,人类历史往往就存在更多的不自由和不确定性,而不是相反。然而,作为对这种批评的回答,人们认为自由创造活动的概念既不是“描述性的”又不是“规范性的”,而是反映人的本质性的潜力;是某种既不同于简单地是什么,也不同于单纯的应是什么的事物。
某些认为实践是自由创造活动的人,业已发展到把实践定义为革命的地步。人们反驳这一点说,这又恢复到实践是一种政治行动的观点上去了;但坚持这一观点的人则认为不应把革命理解为一种政治行动,甚至也不应仅仅理解为激进的社会变革。按照马克思的精神,革命应看作是对人和对社会的一种激进变革。它的目的是消灭自我异化,创造一种真正的人和人的社会(见“参考书目” ⑧)。
参考书目
①理查德·伯恩施坦:《实践和行动──当代的人的行动哲学》,1971年英文版。
②恩斯特·布洛赫:《论卡尔·马克思》,1971年英文版。
③卡尔·科西克:《具体的辩证法》(1963),1976年英文版。
④昂利·勒费弗尔:《元哲学绪论》,1965年法文版。
⑤尼古拉斯·洛布科维奇:《理论和实践──从亚里士多德到马克思的一种概念的历史》,1967年英文版。
⑥乔治·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1923),1971年英文版。
⑦米哈伊洛·马尔科维奇:《从富裕进入实践──哲学和社会批判》,1974年英文版。
⑧加约·彼得洛维奇:《哲学和革命》,1971年德文版。
⑨沃尔迪特里希·施米特—科瓦齐克:《社会实践的辩证法》,1981年德文版。
⑩格尔森·S·舍尔:《实践—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和社会主义南斯拉夫的不同见解》,1977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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