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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百科

朱执信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朱执信(1885—1920) 名大符,广东番禺人。中国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的激进代表人物之一,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学说的主要宣传者。
    

    朱执信在青少年时代就有了初步的民族民主革命思想。1904年赴日本留学,结识了孙中山,1905年加入同盟会。在1905-1907年革命派和改良派的大论战中,他积极撰文宣传革命派的纲领和理论,批驳改良派的谬论;还片断  地介绍过马克思、恩格斯的革命活动,翻译并介绍了《共产党宣言》的部分内容。辛亥革命后,他和孙中山一起经历了一系列挫折和失败,终于从俄国十月革命得到了新的信心和希望, 思想上出现了和孙中山相同的转变倾向。1920年,他到广州为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势力重回广东准备条件,在联络虎门守军反正时不幸牺牲。他的著作编为《朱执信集》。
    

    朱执信在同改良派的论战中,阐述了关于社会革命论和平均地杈的见解和主张,从理论上对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作了论证。他认为,引起贫富悬隔、社会革命的本原,是"社会经济组织不完全",因此必须从社会经济组织方面进行革命,改变"旧日的生产分配方法"(《没有工做的人的生存权和劳动权》〉。他说: “所谓本原者,放任竞争、绝对承认私有财产制是也。”(《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他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竞争并不是产生贫富悬殊,引起社会革命的"本原";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竞争绝对承认,不加限制,才是产生贫富悬殊,引起社会革命的"本原"。他在谈到中国社会革命的 必 要 与 可 能 时 指 出:"贫富已悬隔固不可不革命,贫富将悬隔则亦不可不革命,既有此放任竞争,绝对承认私有财产制之制度,必生贫富悬隔之结果。……而中国今曰固已放任竞争,绝对承认私有财产制者也,故不得不言中国有社会革命之原 因也。"(同上)在他看来,虽然中国贫富尚未悬隔,但存在对放任竞争和私有财产制的"绝对承认",因此必须进行“社会革命”,以防患于未然。从这种见解出发,他把平均地杈或土地国有作为民生主义和实现“社会革命”的中心內容。他认为,实行土地国有(指“宅地”),消除私人对“自然生产力”的占有,就是否定对私有财产的“绝对承认”。他主张采取孙中山提出的单一地价税办法,作为实现土地国有的措施。即禁止私人直接买卖土地,土地买卖需经政府允许,土地增价部分归政府,原价归地主;地主如不愿出卖土地,必须把增价部分交国家;国家如有需要,有权按原价征购土地。朱执信力图从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去探求社会革命的根源,对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作了当时算是最深刻的理论上的论证,鲜明地表现了他的激进的民主战斗精神。但是,他认为只要实行土地国有,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限制”,就可以免除贫富悬殊的产生,从而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这种观点同孙中山的思想一样,具有浓厚的主观的、空想的社会主义色彩。
    

     朱执信明确地指出“革命”就是“阶级斗争”,他对劳苦大众抱着真挚的同情,他把“细民”即广大人民群众看作"社会革命之主体"(《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在他生命的晚期,他甚至己认识到,“中等社会“的人(指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中、下层)将“再没有占势力的机会”,因此,这些人不应“自外于劳动者”,而应“站在劳动社会里头指导他”(《中等社会的结合》〕。这种言论表明,虽然他还没有完全摆脱由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人物来指导和唤起民众的想法,但已经开始认识到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没有力量和前途,从而提出了联合劳动群众迸行革命的思想。

资料来源:《政治经济学辞典》许涤新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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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朱执信 资产阶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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