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简单协作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多数劳动者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在同一资本家指挥下协同劳动。它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早期阶段劳动社会化的一种基本形式。在封建社会末期,随着小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一方面开始出现了以出卖自己劳动力为生的雇佣工人,他们多数是破产的手工业者、不能独立经营的帮工和农村贫民;另一方面,那些富裕的作坊主和包买商等又扩大他们的生产规模,这样就出现了最初的资本主义作坊。在这里,并没有改变手工的劳动工具和操作方法,也没有实行劳动分工。由于生产的规模比较大,雇佣的人数比较多,客观上就有条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简单协作的形式。正如马克思所指出:“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58页)
资本主义的简单协作,同原来行会手工业的个体生产相比,具有各方面的优点:许多人在一起劳动,可以共同使用厂房、仓库、工具、设备等,从而节省生产资料方面的开支;协作是社会化劳动的一种形式,它可以创造出一种集体力,这种力量大大超过许多单个人劳动能力的总和。比如,一吨重的东西,谁都无法移动,但二三十个人一起动作,就能把它搬走;协作还可以节约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多数人一起劳动,还能增加彼此间的社会接触,使劳动者精神振奋,引起竞争心,从而提高每个人的工作效率;协作可以在紧要关头,譬如农忙季节,不论是播种、施肥、除虫、除萆、收割等工作-都需要在短促时间内不失时机地获得成果,30人集中劳动一天就比一个人单干30天,收效要大。实行简单协作,既能在裉大的空间同时进行劳动,如修筑公路,开凿运河等,又能在较小的空间投入大量的劳动,如修建大建筑物、集约耕种等。此外,简单协作,也推动一般剩余价值率的实现,因为物化为价值的劳动,是社会平均性质的劳动,也就是平均劳动力的表现。每个产业部门,个别工人的劳动,总是或多或少和社会平均劳动有所偏离。如果聚集较多的工人在一起, 这种偏离,就会互相抵销。总之, 资本主义简单协作提高了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这种新的生产力本来是劳动协作的成果,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都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资本主义协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迸一步发展,简单协作就逐渐过渡到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阶段。
〔参〕产业革命 资本主义 工场手工业 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
资料来源:《政治经济学辞典》许涤新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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